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

Pledge of Allegiance

过去的周末,花了两个晚上把厨房漆好了。刷漆之前某人需要先清理墙面,就是把墙上钉的东西取下来补补洞和裂缝什么的,拿下来的一个挂钥匙放钱包的木架子就随手放在厨房桌上。架子里面原先插着两面小星条旗,是我们俩分别入籍的时候发的,领回家之后就一直搁那了。俩小的一看平时够不到的东西现在在桌子上,赶紧一人一面拿走玩,我趁机考一下KN这是什么啊,她马上回答说是flag。我得到了想要的回答正待满意而去,雷人的事情发生了。她右手搁在心口,呜哩哇啦地一口气背了一段东西。我一下子没听明白,某人听明白了几个词反应过来,原来是那个效忠誓詞,Pledge of Allegiance。某人说我们入籍时貌似也念过的,我却不记得了,虽然关于这段词的公案倒知道几个。上网查到全文如下:

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 one nation under God, indivisible, 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
(我宣誓為美利堅合眾國的旗幟和它所代表的共和國效忠。上帝庇佑下的國家不可分割,民眾自由平等。)

俺俩惊到了。虽然知道这个是中小学里每天上课之前(?)必须要念的,但是没想到不到三岁的幼儿园小朋友也教这个!还是人家洗脑彻底啊,才换到新学校两个月连这个都会了(原来的幼儿园应该没教过)。其实我对这段誓詞没有反感,何况自己也已经是公民了,但是总不大习惯under God被掺在里面(一九五几年艾森豪威尔总统任上才把这两个词加进去的,之后官司不少,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放狗查)。光从技术层面上探讨,上学的小朋友里面有不是公民的,有信其他信仰的,一律对星条旗效忠请上帝庇佑,至少不大公平。而且政教分离是美国宪法规定,但是连总统就职宣誓都按着圣经,宗教和政治文化生活实在是密不可分,纠纠缠缠数百年。

作为一个一向试图远离政治的逍遥派,我的最后感想如下:看来三岁会背诗的“神童”也没什么了不起嘛,只要天天唐,这一大段儿洋文都能记住,何况诗词乎?背会了不代表理解,如果不天天巩固也一样忘记。给自己找到了理由之后,顿时心安理得继续做俺放养的后妈。

没有评论: